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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市场”的效益

1999-07-02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1998年9月,德国法兰克福有价证券交易所创办的为新型企业服务的“新市场”,已整整一年半了。“新市场”发育如何?它是怎样为新型年轻企业服务的?带着一探究竟的心情,记者采访了“新市场”部的阿尔特曼先生。

“新市场”是1997年3月10日正式成立的。成立“新市场”的目的是想为那些有发展前途、但按传统标准还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新型年轻企业,提供上市筹资的可能。同时,向投资者提供一种有吸引力的投资选择。回顾这18个月走过的道路,“新市场”的发展,大大超出了原先的设想,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。

首先,“新市场”受到年轻企业的欢迎。在筹备“新市场”的过程中,曾有人提出德国是否有那么多新型企业的问题,因为“新市场”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高,担心“新市场”形不成规模,中途夭折。后来设想每年挑选20家有发展前途的年轻企业上市。但事实上,到1998年9月30日已有51家新型企业上市。上市企业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投资,扩大生产,到1998年9月,上市企业已增加职工6000多人,取得了良好的效益。

其次是“新市场”得到投资者的认可。1997年3月,“新市场”正式启动时只有2家企业,股票总值7.22亿马克,当月股市交易4.18亿马克。到1998年9月16日,“新市场”的股票总值已达369亿马克,1998年8月一个月的股市交易额就达115亿马克,为“新市场”启动时的27.5倍。由于“新市场”对上市企业的选择标准高,要求严,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。迄今,所有在“新市场”上市的企业股票,都有程度不同的增值。还从未出现过股票成交价跌破上市价的现象。

阿尔特曼认为,“新市场”取得成功的一个根本原因是,上市企业必须有创新意识,必须有发展前景。“新市场”的任务是扶持确有发展前途的企业,而不单纯是为企业筹资服务。对上市企业的具体要求是:一、公司年度报告提出后,必须在4个月后公布,这比法律规定的时间要短。二、除年度报告外,公司必须用德文和英文公布季度报告。三、公司的业务报告必须按国际通用的IAS标准或美国GAAP标准结算。四、上市公司必须组织分析聚会。五、每家企业上市的股票额不得低于1000万马克。六、上市企业必须成立一年以上。

除了从会计业务方面对企业进行规范审查外,还要看企业的经营思想是否对路,产品是否有市场,企业是否能吸引投资者,经过这一番审查后,最后由德国交易公司董事会决定,是否接受申请,批准上市。股票的上市价,由上市企业和支持其上市的银行共同确定。“新市场”不直接施加影响。迄今,上市企业主要来自电信、生物和基因技术、环保技术、多媒体和第三产业等领域。

“新市场”对上市企业实行“监护人”制度。企业在申请上市的同时,就要确定“监护人”。“监护人”一般为企业的后台银行,可以是一家银行,也可以是几家银行组成的一个财团。它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,平时负责对企业财政状况进行监督。“监护人”有义务接受投资者的查询,向投资者全面介绍其监护企业的财政和经营状况。“监护人”必须购买其监护企业的部分股票,当股票价格出现急剧波动时,“监护人”有义务对监护企业的股票采取支持措施。

德国有约50万家企业,其中至少有数千家适合上市。估计全国有私人储蓄4.5亿马克。从企业和资金两个方面看,都为“新市场”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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